蘇教職〔2018〕8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教育局:

在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強德育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有關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須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育人為本的原則,遵循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規律,結合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和機制,建設專業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科學合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內容,促進學生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二、目標與原則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學生心理潛能,優化學生心理機能,增強自我教育能力和心理調適能力,促進學生人格健全發展。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自信心,增強學習動力,學會合作與競爭,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和敬業樂群的心理品質,提高應對挫折、適應社會的能力。幫助學生化解在成長、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及有關心理行為問題,并及時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和干預,提供必要的援助,為學生的健康成長、終身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面向全體與關注個體相結合。面向全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和調動學生維護自身心理健康的主體性。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并對個性化心理問題進行積極的引導和干預。

2.心理素質培養與職業素養教育相結合。根據社會對各專業人才的職業素養、心理素質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職業理想,培養創新創優意識和溝通合作能力,增強迎接職業挑戰的信心。

3.積極預防與引導干預相結合。堅持積極心理學的價值導向,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幫助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獲得積極心理體驗。重在預防,加強指導,由專業教師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輔導與干預工作。

4.專業指導與全員參與相結合。學校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體教師都應樹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識,注重研究教育方式方法,將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學。

三、主要內容

1.心理知識教育。幫助學生了解心理健康相關知識,理解心理健康對學習生活、擇業就業及人生發展的重要意義。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認識心理異常現象,掌握一定的心理調適方法,養成積極的自我心理調適習慣。

2.專業學習指導。結合專業知識學習、專業技能訓練,指導和幫助學生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和策略,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牢固樹立專業思想,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增強刻苦學習的意志力,牢固樹立高效學習、終生學習的意識。

3.人際交往輔導。幫助學生了解生活中面臨的心理困擾和心理行為問題,掌握建立和諧人際關系的方法,正確處理和同伴、異性的交往,學會積極主動地構建良好的人際關系。

4.健全人格培養。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和把握自我,學會從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中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的人格特質、興趣愛好等,從而悅納自我,直面成長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培養自尊、自信、自強、樂群等心理品質,形成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和行為方式。

5.社會適應教育。幫助學生樹立人生理想和信念,確立職業志向,針對學生在入學、實習、畢業、就業等關鍵時期可能遇到的困惑或心理問題,指導學生正確處理學習、就業與發展等各種關系,促進學生形成具有敬業精神和合作態度的職業素養,增強擔當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四、途徑與方法

1.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學校必須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采取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游戲輔導、心理情景劇、專題講座等豐富多彩的形式。學校應嚴格按照要求,規范使用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授課教師應具有相關專業資質。

2.強化教學活動滲透。教師應樹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識,注重發揮為人師表作用,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積極主動地營造師生互動氛圍,科學開展教學活動,結合專業(學科)教學、實習實訓,有機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加強教師自身心理健康的研究和指導,為教師學習心理健康知識提供必要條件,有效提高教師心理健康水平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3.融入班團教育活動。學校要組織相關培訓學習活動,增強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意識,提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促進班主任主動遵循學生心理特點,通過班團活動、文體活動、朋輩輔導等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4.開展多形式心理輔導。采用講座、團體輔導、個別輔導、心理素質拓展活動、心理主題活動等多種輔導形式,運用各類媒介給予指導,幫助學生排解心理困惑。建立學生個別輔導記錄,逐步開展學生心理成長信息記錄建設工作。開展心理輔導必須遵守職業倫理規范,嚴格遵循保密原則,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禁止使用可能損害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防止心理輔導醫學化傾向。

5.建立心理支持系統。學校應動員、指導家長和校企合作單位等多方人員,共同參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主動拓寬心理健康教育途徑,主動構建學生心理健康發展的支持系統。

6.組織危機干預工作。針對突發心理危機事件,學校要積極利用校內外資源,組織有效的危機干預。在心理輔導過程中,教師要樹立危機干預意識,對于超出學校輔導、干預范圍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并轉介到相關專業心理診治部門。

五、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明確責任部門和負責人。各中等職業學校應構建分管校長負責,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德育工作教師、班主任為骨干,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省教育廳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情況納入有關辦學質量評估標準和評優指標。

2.加強制度建設。各地、各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工作制度,并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況納入質量年度報告。學校要明確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及學科教師應承擔的工作職責,并按職責進行考核。

3.加強隊伍建設。心理健康教育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各校要努力建立一支專業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職務(職稱)評聘辦法。每校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根據學生規模配備若干名兼職教師。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工作應計入工作量。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培訓應列入學校師資培訓計劃。

4.加強條件保障。各地、各校要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項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落實。根據實際需要按標準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設施。按照《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試行)的要求建好心理輔導室。到2019年,全省所有中等職業學校都應建成規范化的心理輔導室,注重發揮好心理輔導室的功能。

5.加強科學研究。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注意避免把心理健康教育等同于學科教學、把心理健康問題歸結為思想品德問題等簡單化傾向。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與學生發展、各專業學科教學、職業素質等關系的研究,引領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創新。

附件: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試行).doc

省教育廳

2018年5月24日